旅游者对损害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或其它有关服务单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其合法权益。投诉机构为西藏自治区质量监督管理所。
地址:西藏拉萨市园林路18号
投诉电话:(0891)6833476 6834193
电传:68012TTB CN
传真:(0891)6834362
邮编:850001